【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7〕85号
【发布日期】 2017-05-02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nx.gov.cn/gk/zcgwj/nzb/147329.htm
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切实把“枸杞之乡”“滩羊之乡”“甘草之乡”“硒砂瓜之乡”“马铃薯之乡”的区域品牌宣传推广好,把我区享誉盛名的“原字号”“老字号”“宁字号”农产品品牌打出去,充分发挥我区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提升现代农业的整体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现就加快推进我区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