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7-07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fjfda.gov.cn/zwgk/flfg/gfxwj/2015/201510/t20151009_416405.htm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 药品 安全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 督促 食品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生产经营主体,下同) 落实食品 药品 安全主体责任,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闽政办〔 2014 〕 155号)精神, 省局研究制订了《福建省食品药品安全签认制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推行 食品药品企业签认制 是 督促 食品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落实食品 药品 安全主体责任 ,更好地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的一项重要举措 。 各级食品 药品 监管部门 要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 食品药品企业签认制有序推进 ,取得实效。
二 、细化方案 , 丰富内涵
各地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 联合相关行业协会,加强 动员部署,推动 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实施签认制, 公开承诺 保障 食品 药品 安全,促进 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要结合实际,积极创新 签认 活动的形式与内容, 丰富签认 活动的 内涵 ,认真总结经验,推动 签认活动 的深入开展 和不断完善 。
三 、分步实施, 狠抓落实
各 市、县、区局要按照先大型企业后中小企业,先新办企业后现有企业的原则,分步实施签认制 。 省局各有关处室要加强 对各 地实施签认制的指导,及时掌握签认制落实情况适时开展 督导检查。
四、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大力宣传 开展食品药品企业签认 活动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及时报道守法经营、诚信自律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提高全社会的 食品药品 安全意识和社会监督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 药品 安全 消费环境 ,进一步推动 食品药品 行业的健康发展。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