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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备案工作的通告(2017年第5号)

2017/6/7 15:29:00 来源:网友

【发布单位】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2017年第5号

【发布日期】 2017-06-0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cfda.gov.cn/CL3438/125463.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食药监特食管〔2017〕37号)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备案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告》(2017年第68号)等相关要求,我省即日起启动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主体

四川省境内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含有保健食品生产范围)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的保健食品原注册人。

二、获取备案系统账号

申请人进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备案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bjba.zybh.gov.cn),阅读《保健食品备案信息系统备案人使用手册》,按照使用手册指引,上传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含有保健食品)、产品批准证书或总局相关证明文件(原注册人)扫描件后,携带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注明备案人名称、备案人类型、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风险监测处获取登陆账号。

三、备案信息填报、提交

备案人通过保健食品备案信息系统逐项填写备案人及申请备案产品相关信息,逐项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附带条形码、校验码的备案申请表、产品配方、标签说明书、产品技术要求等,连同其他备案材料,逐页在文字处加盖备案人公章(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公证文书、证明文件除外)。

备案人将所有备案纸质材料清晰扫描成彩色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保健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后提交。

四、发放备案号和存档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备案材料后,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工作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备案、网上自动生成备案号及备案凭证,备案申请人可通过保健食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备案凭证,并保留一份完整的备案材料存档备查。

五、信息公开

对备案的保健食品,我局将在省局网站上公布备案信息表中登载的信息。

附件: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办事服务指南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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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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