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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农医药便函〔2017〕442号)

2017/6/9 15:21:00 来源:网友

【发布单位】:农业部兽医局

【发布文号】:农医药便函〔2017〕442号

【发布日期】:2017-06-07

【效    力】:2017-06-30结束

【备    注】: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管理,我局组织起草了《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标准(征求意见稿)》(附后)。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syjyzyxc@agri.gov.cn。

联 系 人:谷 红

联系电话:010-59192829,59191652(传真)

农业部兽医局

2017年6月7日

附件:   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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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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