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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泰州市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

2017/6/14 15:01:00 来源:网友

【发布单位】 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3-1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tzjsda.gov.cn/art/2017/3/16/art_16702_970751.html

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现将《泰州市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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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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