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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关于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农药名录的通告(琼农字〔2017〕81号)

2017/6/23 14:44:00 来源:网友

【发布单位】 海南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琼农字〔2017〕81号

【发布日期】 2017-06-19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hiagri.gov.cn/tzgg/xztz/201706/t20170621_2348852.html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2016年9月28日修正)第四条的规定,我厅制定了本经济特区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的农药名录,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的农药或含有以下成分的农药

1.六六六;2.滴滴涕;3.毒杀芬;4.二溴氯丙烷;5.杀虫脒;6.二溴乙烷;7.除草醚;8.艾氏剂;9.狄氏剂;10.汞制剂;11.砷类;12.铅类;13.氟乙酰胺;14.甘氟;15.毒鼠强;16.氟乙酸钠;17.毒鼠硅;18.甲胺磷;19.对硫磷;20.甲基对硫磷;21.久效磷;22.磷胺;23.甲拌磷;24.氧乐果;25.水胺硫磷;26.特丁硫磷;27.甲基硫环磷;28.治螟磷(有机磷产品中含治螟磷成分在标准允许范围之内的除外);29.甲基异柳磷;30.内吸磷;31.涕灭威;32.克百威;33.灭多威;34.灭线磷;35.硫环磷;36.蝇毒磷;37.地虫硫磷;38.氯唑磷;39.苯线磷;40.杀扑磷;41.硫丹;42.五氯酚(五氯苯酚);43.氯丹;44.灭蚁灵;45.溴甲烷;46.磷化铝;47.磷化锌;48.磷化钙;49.磷化镁;50.硫线磷;51.敌枯双;52.六氯苯;53.丁硫克百威;54.乐果;55.氟虫腈;56.乙酰甲胺磷;57.氯磺隆;58.福美胂;59.福美甲胂;60.甲磺隆;61.胺苯磺隆;62.三氯杀螨醇。

二、禁止在特定作物上使用的农药或含有以下成分的农药

1.禁止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2.禁止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3.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4.禁止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作物上使用。

三、国家规定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的其他农药

1.百草枯水剂;2.农业部公告禁用的其他农药。

本名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0年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的农药品种名录》同时废止。本名录根据国家和海南有关农药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适时修订。

特此通告。

海南省农业厅

2017年6月19日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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