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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津政令第19号)

2017/6/29 15:10:00 来源:网友

【发布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津政令第19号

【发布日期】 2015-06-20

【生效日期】 2015-06-20

【效    力】

【备    注】 http://www.tjhdq.gov.cn/law/2015/06/20/2015062016050151.shtml

相关废止法规:

十一、《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2003年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5年6月9日经市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市长  黄兴国

201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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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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