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农业局、商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水平,改善全省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环境、完善市场硬件设备设施、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场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落实市场开办者及入场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省政府食安办、农业厅、商务厅、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河北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