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农委〔2017〕126号
【发布日期】 2017-06-13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9/nw12344/u26aw52973.html
各区农委,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