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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福建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民意征集

2017/7/12 14:14:00 来源:网友

【发布单位】: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7-05

【效    力】:2017-07-21结束

【备    注】:http://www.fjfda.gov.cn/gzcy/myzj/detail.htm?id=1016

为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福建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于2017年7月21日前通过在线提交、传真、信件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处。

联系人:蔡敏,联系电话:0591-86296532

传真:0591-87627761  邮箱:cyc@fjfda.gov.cn

附件下载

福建省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自查自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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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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