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7-14
【生效日期】 2017-08-01
【效 力】
【备 注】 http://www.fjfda.gov.cn/zwgk/gzwj/201708/t20170804_801094.htm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推进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失信惩戒机制,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福建省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