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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对《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2017/8/22 15:38:00 来源:网友

【发布单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8-18

【效    力】:2017-08-22结束

【备    注】: http://zw.zjfda.gov.cn/info!new_detail.do?id=57142

为开展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夸大宣传的治理,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精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代拟了《浙江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8月22日前反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联系电话:0571-88903252,邮箱:2439377292@qq.com。

附件: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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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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