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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食药监稽发〔2017〕67号)

2017/8/22 15:46:00 来源:网友

【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全省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省政府食品安全办联合制定了《辽宁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公安厅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辽宁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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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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