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青政办〔2017〕103号
【发布日期】 2017-06-09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xxgk.qh.gov.cn/html/1670/300249.html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9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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