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函〔2017〕236号
【发布日期】 2017-08-2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708/t20170828_720243.html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新修订的《广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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