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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消费蕴藏巨大商机 2020年规模预计将达6万亿元

2017/9/1 14:26:00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当前,信息消费已成为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猛、辐射最广泛的经济领域之一,对拉动内需、促进就业与引领产业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部署进一步扩大与升级信息消费。业内人士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加快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持续释放发展活力及内需潜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在消费升级和信息化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发展活力与内需潜力。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预计达到6万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15万亿元。

据了解,信息消费指的是以信息产品、信息服务和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业态为内容与模式的消费活动,既包括纯信息产品及服务的消费,也包括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的工农商产品与服务的消费。2013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从完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培育信息消费需求等方面促进了信息消费的发展。

随着互联网技术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在政策支持等背景下,我国信息消费快速发展,正在从线上为主加快向线上线下融合的新形态转变,网络提速降费深入推进且有了相当成效,信息消费已成为当前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猛、辐射最广泛的经济领域之一。

工信部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达到3.9万亿元,对GDP增长直接贡献达0.26个百分点。2016年我国移动互联网流量消费93.6亿G,比2012年增长10.6倍,2013年至2016年年均增速为80.6%。同时,随着移动互联网应用普及的加快、通讯类商品销售持续较快增长,2013年至2016年,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商品销售年均增速为23.3%,高于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1.7个百分点,是各类商品中增长最快的。

同时,信息消费主体不断增加、消费边界逐渐拓展、消费模式深刻调整,比如分享经济这一依托互联网所产生的新经济形态目前已经渗透到了交通、住宿、金融、餐饮、物流、教育、医疗等多个领域及细分市场,2013年至2016年间互联网分享平台所属的规模以上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38.4%。

指导意见在基础设施、产品、消费培育等方面进行了规划,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可穿戴设备、智能网联汽车、服务机器人等新型信息消费产品,电商、在线医疗、在线教育等信息消费服务的规划。

指导意见重点关注了四个领域,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以及新型信息产品消费。其中,在生活类信息消费领域,意见提出要“重点发展面向社区生活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面向文化娱乐的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面向便捷出行的交通旅游服务”。

中国通信行业分析师项立刚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传统的信息消费是以信息传输为主,主要是信息的传送、社交,当下信息从传输走向了一个服务的时代,各种各样的服务成为了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

在新型信息产品消费领域,指导意见表示要“升级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信息产品,重点发展面向消费升级的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数字家庭产品等新型信息产品,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服务机器人等前沿信息产品。”

项立刚认为,传统互联网时代已经过去,传统互联网的时代是信息、社交、游戏娱乐、电子商务。现在正在形成智能互联网时代,由移动互联、智能感应、大数据、智能学习这四个板块组成。指导意见中涉及的众多内容可以说正在为进入智能互联网时代做准备。

根据指导意见,到2020年,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型消费将快速成长,线上线下协同互动的消费新生态将发展壮大。同时,对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信息消费环境等,指导意见也进行了规划。

比如关于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要推广高效、均等的在线公共服务,重点发展面向居家护理的智慧健康服务、面向便捷就医的在线医疗服务、面向学习培训的在线教育服务、面向利企便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

项立刚表示,现在正在由4G向5G过渡,如果说4G改变生活,让生活更低成本,更效率、更方便、更安全,那么5G就会改变社会,比如交通、政务等领域。同时,指导意见中也提出要加快5G标准研究、技术试验与产业推进,力争在2020年启动商用。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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