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南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南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南昌市商务局 南昌市公安局
【发布文号】 洪食安办健食〔2017〕1号
【发布日期】 2017-08-30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ncfda.gov.cn/CSLM1/111/2017/08/19140391.html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食安办、公安局、商务局、网信办, 各县(区)文广新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开发区(新区)文化部门、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根据《省食品安全办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赣食安办健食〔2017〕1号),市食品安全办等7个部门制定了《南昌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南昌市公安局 南昌市商务局
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南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