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浙江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浙农专发〔2017〕83号
【发布日期】 2017-09-19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zjagri.gov.cn/html/main/wjggview/277856.html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通知》(农办质〔2017〕30号)要求,为推进全省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我厅制订了《 浙江省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农业厅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