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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66号)【2017-10-19实施】

2017/9/25 14:59:0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17〕166号

【发布日期】 2017-09-19

【生效日期】 2017-10-19

【效    力】

【备    注】 http://www.nx.gov.cn/gk/zcgwj/nzb/155456.htm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办法

2.责任约谈通知书

3.责任约谈记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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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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