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津政办函〔2017〕97号
【发布日期】 2017-09-13
【生效日期】 2017-09-13
【效 力】
【备 注】 http://gk.tj.gov.cn/gkml/000125022/201709/t20170921_74053.shtml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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