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质检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旅游局 民航局 中国铁路总公司
【发布文号】 食安办〔2017〕31号
【发布日期】 2017-09-2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当前,居民在外餐饮消费越来越普遍。促进餐饮业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关系千家万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餐饮业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消费需求,现就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