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津市场监管研〔2017〕9号
【发布日期】 2017-09-27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tjmqa.gov.cn/zwgk/gzwj/16889.html
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 “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39号)、《天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三五”规划》实施工作,按照委领导要求,现将规划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请依据职能认真执行,确保规划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