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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网络食品交易主体信息备案暂行规定的通知

2017/10/10 16:54:00 来源:福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单位】 福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9-27

【生效日期】 2017-10-01

【效    力】

【备    注】 http://www.fjfda.gov.cn/zwgk/flfg/gfxwj/2017/201709/t20170930_954005.htm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27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省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工作实际需要,我局制定了《福建省网络食品交易主体信息备案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如有需要,请与我局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林颖怡

联系电话:0591-86296730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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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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