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新食药监法〔2017〕97号
【发布日期】 2017-10-17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xjda.gov.cn/WS01/CL0117/19591.html
废止相关法规:
10.新食药监食 〔2014〕8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12.新食药监食 〔2015〕7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生产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巡查办法(试行)
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6年以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12个规范性文件废止(详见附件)。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7日
附件:新食药监法〔2017〕97号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