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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复议办法的通知(闽食药监法函〔2017〕586号)

2017/10/24 17:10:00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单位】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闽食药监法函〔2017〕586号

【发布日期】 2017-10-19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fjfda.gov.cn/zwgk/gzwj/201710/t20171023_958278.htm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省局行政复议工作,促进依法行政,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省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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