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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上海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17年第41号)

2017/11/2 15:57:00 来源: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2017年第41号

【发布日期】:2017-10-27

【效    力】:2017-11-15结束

【备    注】:http://www.shfda.gov.cn/yaojian/View.aspx?lawid=185

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本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关于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上海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请各有关方面将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11月15日前反馈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faguichu@smda.gov.cn;2.传真:(021)63268970;3.邮寄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717室,邮政编码:200003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7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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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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