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食药监协〔2017〕216号
【发布日期】 2017-10-31
【生效日期】 2017-12-15
【效 力】 2022-12-14失效
【备 注】 http://www.shfda.gov.cn/gb/node2/yjj/xxgk/zfxxgk/zxxxgk/sp/u1ai53878.html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的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在原《上海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和评估考核管理办法》(沪食药监法〔2012〕704号)基础上修订形成《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经局务会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31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