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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产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节渔业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沪水产办〔2017〕56号)

2017/11/9 16:14:00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单位】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发布文号】 沪水产办〔2017〕56号

【发布日期】 2017-10-17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9/nw12344/u26aw54059.html

各区农委,上海渔港监督局(上海渔业船舶检验局)、市渔政处:

当前时值秋冬季渔业生产旺季,海上寒潮、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多发频发,也是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同时近期商渔船碰撞事故时有发生。为此,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商渔船碰撞工作的紧急通知》(海事明电〔2017〕14号)。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秋冬季节渔业安全生产,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上海市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检查和督查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做好预警防范。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海洋预报部门的联系,高度重视灾害天气对船舶安全生产造成的影响,要密切关注天气和海浪变化,渔业安全信息中心应及时发布各类渔业安全信息,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同时通过岸台、广播、监控平台、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渔业村队(安全信息员)、渔船发布安全通告,并督促渔船及时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三、加强渔业船员培训教育。特别是避碰规则、船舶定线制、船舶航路和锚地等有关知识的培训教育,要求渔船正确规范显示船舶的号灯号型,保持正规值班,避免渔业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区农委、有关涉渔乡镇和渔业村队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所属渔船的监管,掌握渔船动态;渔政、渔监、船检部门要结合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作业渔船的适航情况、安全设备配备使用情况、船员持证上岗和签证情况,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五、严肃值班纪律。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渔业应急值班制度,要安排专人实时监控海洋渔业安全救助信息平台,确保信息通讯网络畅通。同时要密切关注周边海上局势,加强与海警、公安边防等部门合作,充分发挥渔业信息监控平台作用,一旦发生渔业敏感水域事件要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上报情况。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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