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发布文号】 闽食安委〔2017〕8号
【发布日期】 2017-11-30
【生效日期】 2017-11-30
【效 力】
【备 注】 http://www.fujian.gov.cn/fw/zfxxgkl/xxgkml/jcqk/201712/t20171205_1613671.htm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食安委,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省旅发委、省民政厅、省人社厅、民航福建监管局: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4部门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食安办〔2017〕31号)要求,为切实提升我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现将《福建省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7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