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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食药监稽函【2017】616号)

2017/12/14 16:56:00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单位】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闽食药监稽函【2017】616号

【发布日期】 2017-12-05

【生效日期】 2017-12-05

【效    力】

【备    注】  http://www.fjfda.gov.cn/ztzl/2017/spbjp/201712/t20171212_994599.htm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食安办〔2017〕33号)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食药监办特食管〔2017〕149号)要求,深入推进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省局制定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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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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