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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年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沪食药安委〔2018〕1号)

2018/3/14 14:33:00 来源:上海市食药监局

各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

现将《上海市2018年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18年2月24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上海市2018年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进一步加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深入推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不断提升市民获得感和满意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和党的十九大“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和食品安全现代治理要求,坚持“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全市“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治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要求等,持续加大本市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力度,打好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攻坚战”,努力推动本市食品行业依法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升本市食品安全水平以及市民食品安全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等有关任务,进一步完善本市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机制,按照“坚决遏制增量、基本消除存量”的原则,集中力量开展整治攻坚,实施综合治理,至2018年底,辖区范围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情况基本消除。2019年起,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排摸,锁定存量

各区要充分发动基层力量,对辖区内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彻底摸清底数,形成底数清单,全面锁定存量。要制定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的点位表、电子地图与“一户一档”。要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的成因分析、风险分析,进行分类统计,根据客观现实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列出“拟许可、拟备案、拟取缔”三张清单,实施分类管理。

(二)加强宣教,营造氛围

各区要通过发放资料、上门解读、组织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的宣传教育,提升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同时,公开办证办照流程与条件,引导其规避投资风险,依法依规经营。要通过发动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等,加强对房屋出租方的教育引导,告知其法律义务与责任,引导其主动配合治理工作。同时,通过公益宣传、媒体报道、深入社区宣传等多种形式,争取普通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在全市范围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条块结合,完善机制

各区、各街镇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牵头本辖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将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纳入区域网格化和大联勤平台。要依托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各级食药安委平台,结合人口综合调控、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商业配套、加强土地和房屋管理等工作要求,联合综治、市场监管、公安、城管执法、环保、安监、商务、规土、建交、国资、税务等部门的力量,充分运用各种行政资源,整合资源、借势发力。要结合“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等工作,在区职能部门间、职能部门和街镇间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信息共享、问题会商和执法联动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形成整体合力,确保整治实效。

(四)疏堵结合,分类治理

各区要发挥综合执法优势,把涉及无证无照的法律法规用足用全,依法查处、依法准入。要深入研究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灵活运用法律和政策资源,创新治理方式,采取清单式治理、销项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定点式清除等方式全面推进。要聚焦重点区域及周边居民反映强烈的、反复投诉举报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重点突破焦点难点。要加强网络订餐新业态的监管,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同时,对具备许可条件的食品经营户,要引导和督促其办理证照。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和商事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精神,以及《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对符合临时备案条件的,予以临时备案,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严防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的回潮,坚决遏制增量基本消除存量,切实推进治理任务完成。

(五)强化监督,社会共治

各区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一站三员”(即食品安全工作站,食品安全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的作用,及时发现线索。要依托“12345”“12331”热线及网络渠道,拓展市民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途径,研究制定区级层面举报快速奖励的相关规定,重点加大对辖区内新增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的举报奖励力度,提高举报奖励的受理和发放效率,充分调动市民的参与积极性,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努力巩固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要组织开展定期自查、复查、交叉检查,并发挥社会监督员、巡访团、志愿者作用,对各级政府部门履职情况、食品经营户依法经营情况等进行监督。可依托第三方机构,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的成效进行评估。

(六)巩固成果,建立长效

各区要边整治、边探索,点面结合、重点突破,治理一块、固守一块。要逐步建立健全及时发现机制和快速处置机制,巩固整治成效,实现常态长效管理。要依托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对涉及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要将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固化成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排摸与部署阶段(2018年2月)

各区充分发挥街镇、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对辖区内需重点整治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开展排摸,按户建档,掌握底数。实行边排摸、边宣传,对辖区范围内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和房屋出租者施行全面宣传、全面告知,书面告知于2月底前完成,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的市民宣传、舆论引导。制定本区关于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方案,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及时召开2018年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专题会,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镇部署工作重点。

(二)集中治理与巩固阶段(2018年3月至2018年11月30日)

各区对排摸出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进行梳理、分类,根据经营者的不同情况确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在各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街镇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各区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发现新增或回潮无证无照线索,并在15日内予以整治。对已取得许可和小餐饮临时备案的经营者,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在集中整治基础上,巩固治理成效,严防回潮现象。各区应于每月8日前向市食药安办报送上月整治情况和累计情况。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

各区对治理工作开展自查和评估,全面总结、查漏补缺。同时,将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各街镇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做法,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常态监管机制,实现长效管理。市食药安办会同相关部门,将各区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情况列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打好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攻坚战,是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体现上海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升市民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要基础,是深化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要内容。各区要进一步提高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危害性和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在全区上下形成共识,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在资源、政策、人力、物力等方面加强统筹,采取有力措施,实施综合治理。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协调指挥。依托市食药安委平台,成立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领导小组,由市食药安委主任兼任组长、市食药安委副主任兼任副组长,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及各区食药安委负责人兼任组员,办公室设在市食药安办、市食药监局。各区和各街镇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将责任层层压实到街镇、村居及基本管理单元。要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督查考评制度等,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市食药安办将组织市级层面的执法力量和第三方机构,开展对各区、各街镇的现场督查。

(三)依法行政,守牢底线

各区和相关部门要坚持法治思维,善用法律手段,按照法定程序,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实施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的综合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各部门各自职能主动作为,深入研究整治中出现的治理难题,不断完善常态治理机制,灵活运用法律及政策资源,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实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要做到既态度坚决、目标坚定,又方法得当、积极稳妥,既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又确保不发生其他群体性事件。

(四)主动服务,体现温度

各区要按照“放管服”要求,充分运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转变执法理念,加强主动服务。对符合办证办照条件的,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告知办理流程,引导其合法经营;对尚不符合条件的,督促其加快落实整改,创建条件合法经营,或进行积极疏导,加快调整业态。对于重点难点问题,要积极协调相关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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