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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中国科协关于深化落实合作框架协议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合作的通知(食药监宣〔2018〕29号)

2018/3/28 16:45:00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文号】 食药监宣〔2018〕29号

【发布日期】 2018-03-19

【生效日期】 2018-03-19

【效    力】

【备    注】 http://www.cfda.gov.cn/WS01/CL0852/226782.html

附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合作框架协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工作整体性、实效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与中国科协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合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科协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合作,积极促进《合作框架协议》落地实施。现将落实合作框架协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提升公民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素质,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支撑,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科学普及放到与科技创新、监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分析研究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的特点和规律,立足基本国情和公众需求,精准有效开展科普宣传工作。

二、开展联合协作,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大发展。为进一步扩大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传播力、影响力,形成科普宣传工作合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国家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各项重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主力军作用,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各级科协要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作为当前提升公民科学素质重点内容之一,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以点带面,形成科普工作的生动局面。

三、共建共享资源,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大传播。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科普中国的平台和渠道,让科学、权威、实用的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在全国快速传播,在基层落地应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科协要不断创新食品药品科普的内容和方式,共同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新阵地,共同举办全国科普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品牌活动,进一步提升科普宣传活动的针对性、互动性、实效性。

四、加强交流合作,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大队伍。各级科协要积极发挥联系服务专家的纽带作用,激励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食品药品领域科技人才资源,加强科普专家团队建设,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人才库。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科协要依托科研院校、科普场馆等建设一批食品药品科普人才培养、实践基地,积极搭建科学传播服务平台,促进科普人员交流,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人才培养。

五、强化组织保障,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大格局。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科协要建立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经常调研合作框架协议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制定和实施更多、更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发展的政策,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的经费投入等支持。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协学会的合作,注重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工作格局。

附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合作框架协议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中国科协

2018年3月19日

附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合作框架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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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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