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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新农办科〔2018〕42号)

2018/3/29 15:47:00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

【发布文号】 新农办科〔2018〕42号

【发布日期】 2018-03-15

【生效日期】 2018-03-15

【效    力】

【备    注】 http://www.xj-agri.gov.cn/tongzgg01/41288.jhtml

附件 (新农办科 2018 42号)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docx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各地州市农业局,自治区农机局,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进口和加工等活动规范有序,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18〕2号),现将2018年自治区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附件:《2018年自治区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方案》

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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