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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食品经营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疏导无证经营“十二条”措施》意见的公告(2018年第26号)

2018/4/26 14:37:00 来源: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2018年第26号

【发布日期】:2018-04-10

【效    力】:2018-04-25

【备    注】:http://www.shfda.gov.cn/yaojian/View.aspx?lawid=193

根据市委、市政府构筑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精神,以及市食药安委《上海市2018年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局起草了《上海市食品经营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疏导无证经营“十二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方面将意见和建议于2018年4月25日前反馈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箱:spjcc@smda.gov.cn;传真:(021)63113291;邮寄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922室,200003。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食品经营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疏导无证经营“十二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0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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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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