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2018年第26号
【发布日期】:2018-04-10
【效 力】:2018-04-25
【备 注】:http://www.shfda.gov.cn/yaojian/View.aspx?lawid=193
根据市委、市政府构筑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精神,以及市食药安委《上海市2018年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局起草了《上海市食品经营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疏导无证经营“十二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方面将意见和建议于2018年4月25日前反馈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箱:spjcc@smda.gov.cn;传真:(021)63113291;邮寄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922室,200003。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食品经营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疏导无证经营“十二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0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