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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夏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 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的通知(宁食药监规发〔2018〕3号)【2023-04-15失效】

2018/5/4 17:12:0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宁食药监规发〔2018〕3号

【发布日期】 2018-04-13

【生效日期】 2018-04-16

【效    力】 2023-04-15失效

【备    注】  http://www.nxfda.gov.cn/html/kjyfzc/20180413/11472.html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宁夏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已经2018年4月8日第7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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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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