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省财政厅
【发布文号】 甘食药监发〔2018〕57号
【发布日期】 2018-03-14
【生效日期】 2018-03-14
【效 力】
【备 注】 http://www.gsda.gov.cn/CL0005/46415.html
废止的相关法规为: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财政厅联合发布的《甘肃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各市州、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兰州新区卫计和食品药品监督局、财政局,东风场区工商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财政部《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食药监稽〔2017〕67号),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甘肃省财政厅对2014年印发的《甘肃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甘食药监发〔2014〕274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甘肃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财政厅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