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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等十一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 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审批〔2018〕5号)

2018/7/11 9:29:00 来源: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单位】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天津市出版社|天津市粮食局|天津市气象局

【发布文号】 津市场监管审批〔2018〕5号

【发布日期】 2018-06-27

【生效日期】 2018-06-27

【效    力】 2023-06-26

【备    注】 http://scjg.tj.gov.cn/zwgk/gzwj/25917.html

附件:1.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

2.“多证合一”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数据共享信息项

3.“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项

各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国土房管局、建委、农委、新闻出版局、粮食局、气象局: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8〕31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推进“多证合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9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 “多证合一”改革,扩大“多证合一”整合范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市场监管委        市商务委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国土房管局

市建委             市农委           市出版局

市粮食局           市气象局

2018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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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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