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广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食安办(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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