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食用植物油标识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6号),要求对植物油特别是植物调和油标签标识进行专项检查。为此,省局制定了《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用植物油标识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组织实施。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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