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统计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科学决策中的重要作用,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工作检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本制度做好统计检查前期准备工作,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择期开展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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