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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的通知(皖食药监稽秘〔2018〕430 号)

2018/9/28 17:09:00 来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食药监稽〔2017〕67号),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制度,结合我省实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制定了《安徽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财政厅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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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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