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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鲜橙多广东没“统一”

2002/6/13 0:00:00 来源:中国质量报
  “鲜橙多,多喝多漂亮”的广告语使广州统一集团公司的“鲜橙多”果汁从去年夏天开始走红,创新的名称和外观设计,使橙汁饮料赢来巨大的市场。然而今年,这种创新带来的却是,国内数十种鲜橙多的孪生“兄弟姐妹”与统一鲜橙多同唱一台戏的局面。

  日益竞争激烈的饮料市场,促使企业不断推出新产品,“鲜橙多”的推出是统一集团公司在产品形式上的创新,无论是产品的命名还是包装,都具有创造性的成果,这种成果使得消费者在一夜之间被认可。然而,让统一集团公司想不到的是,一些杂牌厂家纷纷“借壳上市”。在广东大大小小商店的饮料货架上,摆放各种品牌的橙汁饮料,大多冠以“鲜橙多”名称,也与统一一样使用外观极为相似的黄色外包装,只在细微处加以改动,一不留神,你也许就会喝到“借壳”上市的“鲜橙多”。

  在广州一些小士多店,消费者在购买时如没有指明品牌,店主一般都会拿出“克隆”的“鲜橙多”,因为它的利润比统一的“鲜橙多”高,因此他们大多愿意经营这种“克隆”产品。的确,两者瓶形、颜色几近一样,瓶身标帖都是黄色,“鲜橙多”三字的字体都是黑体,大小相仿,不仔细辨认根本发现不了这是两个不同品牌的产品。

  仅在广东,就有30多家厂生产几乎一模一样的“鲜橙多”。这些“兄弟”们则表示,“我们绝对没有侵权和仿冒”。在南海某公司生产的“鲜橙多”与统一“鲜橙多”看来像一对“孪生兄弟”。对此,该公司负责人解释,其包装与统一是有区别:条形码一个横放,一个竖放,图案一个半橙,一个整橙,标贴上还印制了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这能说是仿冒吗?

  法律人士针对这种现象认为,统一成功地造出“鲜橙多”这个壳,但仅仅只能借助外观设计专利来保护自己作为首创者的利益,这件事本身折射出现行法律上的盲点:法律如何保护创新者的利益。(记者 沈洪 张丽青)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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