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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禁酒条例能否通过?

2002/11/5 0:00:00 来源:南方网
日前,提交广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首次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写入地方性法律法规,认为有利于限制未成年人的酗酒行为。然而,常委会对此条例进行分组审议时,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只规定了禁止出售,却没有其他可供操作的条文配套,也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监督处罚措施,很可能导致这项规定成为一纸空文。

《条例(修订草案)》指出:本条例酒类是指各种白酒、黄酒、啤酒、葡萄酒、果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乙醇的饮料。这意味着即使啤酒、果酒等度数较低的含酒精饮品也将向未成年人说“不”,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这项规定很好,但在现实生活中较难操作。是规定购酒者必须出示身份证呢?还是规定商家应当查看买家的身份证?如果向未成年人出售如何处罚?如果未成年人有隐瞒年龄或欺骗行为又当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标准是多少岁?这些都是应当明确的。

另也有人大代表认为,餐饮娱乐业也有出售酒类行为,禁止令如果出台,意味着这些场所也不得向未成年人售卖酒精饮品,操作难度较大。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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