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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美出口大蒜首获零税率

2002/12/11 0:00:00 来源:经济日报
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获悉,美国商务部12月4日在美国联邦公告上宣布,我国一家大蒜出口企业反倾销税终裁结果为零。这是我对美出口大蒜反倾销应诉7年来首次改变376.67%的高反倾销税,并获终裁零税率。

出口是中国蒜农的一个重要销售渠道,涉及了山东、河南、江苏、新疆的广大农村。近年来,由于中国大蒜与阿根廷、墨西哥、西班牙等国的大蒜相比在国际上有很强的竞争优势,而屡屡被进口国不合理地反倾销。目前已有美国、加拿大、南非、巴西、墨西哥等国家对我国大蒜进行过反倾销。我国大蒜的出口市场日益变得狭小。

中国对美出口大蒜,在1995年由于中国企业无人应诉,被美国商务部裁决376.67%的不合理的高反倾销税。从此之后中国大蒜就完全被排斥在美国市场之外,对美出口由1994年的6138吨下降到1999年的115吨。

2001年,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聘请律师认真研究了无法突破美国对我大蒜的高反倾销税的主要原因,以及前面一些公司的失败教训,仔细制定了应诉策略,支持山东济南一品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出口企业,进行大蒜新出口商复审,并于2001年5月正式向美国商务部提出复审请求。经过一年时间的抗辩,今年6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复审的初裁结果,税率被降为15.26%。12月4日,美国商务部又公布终裁结果为零。中国对美国出口大蒜突破了美国长达7年的限制。今年1—10月该公司已出口大蒜3665吨,相当于1994年起诉前中国对美大蒜出口总量的60%。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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