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或是国外都明确地规定了食品的安全食用期,所以当地的消费者对时间的要求一点都不紧张,因为他们知道,只要在保质期内,第一天的质量和最后一天的质量是一模一样的。就拿冷冻食品来说,如果是按要求储存售卖的话,其保质期是一年,在一年内的任何时候食用都是没有问题的。而我国的消费者往往理解上出现偏差,去买食品的时候拼命拿最早的,逼使一些商场、超市制定出很多不合理的规定,比如说一种食品保质期是12个月,甚至是24个月,出厂两个月的产品商场就不收货。这样做的结果是给生产和销售企业都增加很大的压力,一些不是那么规范的企业就想出很多招数,例如把生产日期提前等等,而正当的企业只能是降价或是当次品处理。所以我国的消费者应该树立食品在最后日期前的哪一天买都是安全的这样的观念。
当然发展到今天,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存在那么多的问题不是任何一方的责任这么简单,最重要从生产、销售到消费的任何一环节都没有信任感,缺乏信任体制便衍生很多不合理、不规范、甚至是违法的行为,从这种角度来说,食品业急需尽快建立起信用体制。(张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