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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确保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2003/5/6 0:00:00 来源:中国质量报
  一旦发现SARS病例或有疑似病例报告的,立即停止生产并封存所有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已发运的可能受污染的食品则全部召回


  4月28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检验检疫机构立即对本辖区出口活动物饲养场和出口动物源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一旦发现SARS病例或有疑似病例报告的,立即停止生产并封存所有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已发运的可能受污染的食品则全部实施召回。

  通知要求,各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对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严格限制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厂区,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避免交叉污染。生产加工车间要有足够数量的洗手、清洁消毒等设施,严格执行生产加工过程的清洗消毒制度。

  通知还要求,加强对出口动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全过程的监控。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动物饲养“五统一”的管理规定,严把原料关。加强对动物宰前、宰中、宰后的检疫和监管。加强对出口动物源性食品的疫病、残留和食源性微生物等的监控,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口。(记者 李冬玲)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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