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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餐饮旅店等行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2003/5/28 0:00:00 来源:人民网
27日,商务部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开拓市场、扩大内需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确保生活必需品和消毒防疫用品市场供应的同时,积极开拓城乡市场,对餐饮业、旅店业等受非典影响较大的行业,采取减征、免征或缓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商品流通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帮助部分受影响特别严重的行业,克服困难,减少损失,保持发展后劲。进一步提高商业服务业的市场调控能力、开拓能力、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努力消除非典造成的负面影响。认真分析研究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稳定市场,稳定消费者信心,改善消费环境,不断拓宽消费领域,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努力保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持续增长。指导企业调整经营结构,满足防治非典形势下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需求。建立互利合作、长期稳定的工商关系、农商关系、商商关系,建立健全稳定可靠的商品供应链体系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协调机制。进一步督导商业服务业企业营造卫生安全的消费环境。稳定发展企业间电子商务,大力推广消费者网上购买、预约服务等新型消费方式。积极开拓农村市场,保证农村市场供应,保持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通知还要求各地加大市场经济秩序整顿规范力度,创造安全畅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狠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商品和大要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缺斤短两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标准。进一步健全各种食品卫生和质量安全工作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销往农村商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检测,打破行业垄断、部门分割和地区封锁,严禁以防治非典为借口,妨碍货物流通。 (记者 龚雯)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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