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由于技术性原因,农业部决定把暂行条例延长到2004年4月20日,申请步骤和处理程序将保持不变。从2003年7月20日开始,农业部下属的转基因安全管理办公室,将开始受理海外出口商提交的在9月20日至明年4月20日期间对华出口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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