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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酒行业计量将与国际接轨

2003/10/14 0:00:00 来源:中国质量报
酒类分量“千升”说了算 明年起不再以吨为单位


  目前,我国酿酒企业均采用吨等单位计量重量,不仅年产量以吨为单位计量,而且,产品出口量也喜欢用吨来统计,这种统计方式即将被淘汰,明年起酿酒行业将采用国际通用的容积单位——千升。

  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对酒类产品计量单位的修订,自明年1月1日起,酿酒行业将统一实行与国际同步的计量单位。

  长期以来,我国酿酒行业产品统计计量单位一直采用吨等重量单位,与国际不同步。国际上多采用容积单位千升,在中国酒类产品出口和国外酒类产品进口时,都必须进行计量单位的换算,繁琐而费时,这种计量单位不一致的现象,给酒类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增加了不少麻烦,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我国酒类产品的出口进程。专家指出,酒类产品计量单位的重新修改,是为了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积极采用国际技术准则,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国情的计量体系,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而做的调整。

  新旧计量单位怎样折算?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工业统计报表制度(2003年统计报告和2004年定期报表)》中,对酿酒产品的计量单位进行了如下修订:发酵酒精(折96度,商品量)、饮料酒、白酒(折65度,商品量)、啤酒、葡萄酒的计量单位将统一由吨改为千升。其中啤酒折换为:瓶装啤酒:1瓶=0.64升,1箱=24瓶=15.36升;听装啤酒:1听=0.355升,1箱=24听=8.25升;桶装啤酒:1桶=30升。

  10月9日,记者采访山东、河北等地的一些酿酒企业,听取他们对计量单位修订的意见。有的企业表现出观望的态度,如河北某县一家保健酒厂的厂长对记者说,他们是一家小型酒厂,年产量有限,产品仅在河北地区销售,连省外市场都没有打开,更不要说出口国际市场了,计量单位还是用吨方便。而更多的企业,特别是出口贸易企业,则希望有关协会能够组织相应的培训,以便尽快掌握新旧计量单位的换算等知识,有的则关心是否要做器具、包装等相应的基础准备工作。(记者 王娅莉)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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