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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食品拒绝触摸

2004/1/5 0:00:00 来源:鞍山日报
卫生部日前出台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已于1月1日开始施行,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规定有:散装食品由专人负责销售;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经营者必须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供消费者直接品尝的散装食品应与销售食品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尝的字样;禁止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散装食品,不得重新加工销售,应由经营者或制售者负责销毁并保存相关记录。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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